绿色食品是否必须标注“食品接触用”?
绿色食品的包装上必须注明“食品接触用”、“食品包装用”或类似用语?此条款有无上位法依据?
答案是否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 8.5、《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由此可见,“食品包装用”用语的标注要求是仅适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产品外包装,也就是说食品包材生产企业在其包装制品出厂时,在最小销售单元包装上明确标注“食品接触用”、“食品包装用”等类似字眼即可!
餐饮食材网当餐供应链温馨提示:当餐原创文章版权归当餐网创作者所有,转载务必注明作者和出处;当餐优选,您身边的餐饮食材供应链伙伴。当餐为餐厅、酒店、茶饮、团餐、食堂等各类餐饮企业,提供涵盖蔬菜禽肉、米面粮油、调味料、饮料饮品及简餐原料等全品类食品一站式采购配送服务。依托稳定高效的供应链,保障当餐食材品质与配送时效,让餐饮采购更省心,经营更高效。当餐网转载文章仅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当餐立场,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通过平台客服联系当餐网工作人员删除。
转载请注明出处: 当餐网
当餐网链接地址: http://www.dangcan.com/10667.html

美食网 














网站地图




餐饮食材网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