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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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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餐网:关于加强餐饮油烟 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 锡政办发〔2025〕5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

关于加强餐饮油烟  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 锡政办发〔2025〕5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建立健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全面提升餐饮单位环境管理水平,确保稳定达标排放,解决油烟扰民难题,推进行业绿色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

(一)科学规划布局。

各市(县)、区政府要加强餐饮行业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布局规划管理,科学布置以综合体、社区睦邻中心、美食街区等为基础的餐饮集中经营区,市商务、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做好政策指导;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商业项目规划、图纸审查,从源头上规范餐饮油烟污染防治;鼓励各地区在有条件的餐饮集中经营区建设餐饮油烟污染防治“ 绿岛”,将分散餐饮油烟排放实施集中收集高效处理,实现餐饮油烟和异味协同治理。 

 (二)规范餐饮选址。

各市(县)、区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城管、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数据等部门,梳理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明确的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场所范围,并向社会公开,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各地区以镇(街道)为单位,强化对国有、集体资产物业租赁的管理,依法依规整治违法违规开设的餐饮项目,解决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 

 (三)严格执照办理。市场监管、数据等部门在办理餐饮单位营业执照过程中,全面落实告知要求,告知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遵循的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对于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明确的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场所范围,不新增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四)实施分类治理。

对于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明确的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场所范围内的既有餐饮油烟排放单位,各地区应结合法律法规和区域实际,综合研判、分类治理,通过达标排放治理、变更服务业态、规范物业租赁、严格执照办理、规范加装烟道等多种措施,切实减少乃至消除餐饮油烟扰民问题的发生。 

 (五)加强监管执法。

城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依规分别对餐饮单位违反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餐饮单位违规经营、油烟净化产品制假售假等行为进行查处;生态环境、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对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数据造假等行为进行查处;生态环境、城管、市场监管、数据、商务、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市政园林、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建立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的信息联动和共享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二、职责分工

(一)各级政府

市(县)、区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将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纳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内容;加大对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的财政投入,将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协调、解决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各地区应结合实际,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界定分工,有效落实。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加强本辖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明确承担餐饮油烟污染防治责任的机构和人员,将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网格化社会治理,建立并实行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餐饮油烟污染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或者其他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二)相关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对餐饮单位未采取规定措施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行为的监管执法,会同各相关部门推进先进实用的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技术和设备的应用。 

 城管部门:负责对在禁止时段和区域进行露天烧烤的行为、餐饮单位将油烟直接排入下水管道等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违反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餐饮服务业经营主体登记工作,严格执照办理;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无证照、证照不全、证照过期和超范围经营的餐饮单位依法进行查处;负责对制售假冒伪劣油烟净化、除异味等产品(商品)行为进行查处。 

 数据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餐饮服务业经营主体登记工作,严格执照办理。 

 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合理规划布局商业用地,保障餐饮服务业发展需求。在商业地块规划条件制定、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中,落实详细规划要求,并指导提高商业项目的规划设计水平,为餐饮服务业提供多样化载体选择。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施工图审查机构对餐饮功能建筑项目施工图进行规范审查;负责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住综合楼内配套建设餐饮服务专用烟道提供指导;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人如实告知所出租、出借的房屋能否开办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

 商务部门:负责餐饮行业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对属于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和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安全监管范围内的餐饮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依规进行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餐饮单位联合取缔或限期调整业态。 

 消防部门:负责对属于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的餐饮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依规进行监管。 

 (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依法引导村(居)民积极参与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活动;鼓励将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相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管理规约等。 

 (四)行业协会 

 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引导、服务作用,积极宣传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推广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先进技术和方法,规范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行为。 

 (五)餐饮服务业经营者 

作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应当切实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做好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工作,保持治理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有关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实施,将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日常巡查和综合监管,抓好餐饮单位的日常管理,依法依规打击违法行为,全力提升全市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水平。生态环境部门规范完善污染防治专家库,相关协会组织编制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程技术指导手册和解决方案,鼓励餐饮环保设备生产企业开展技术攻关,提升油烟净化器净化、除味效率。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各相关部门,推动餐饮油烟数智化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经营面积 500 平方米以上餐饮油烟排放单位依法安装在线监测设施,鼓励重点区域内餐饮单位安装工况监测设备并将相关数据纳入服务平台,推广服务平台终端安装,推进餐饮油烟规范清洗运维模块运用,切实解决餐饮油烟设施运行维护不规范等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培训,掌握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科学有序推进餐饮油烟污染规范防治;要加大宣传普法力度,引导餐饮服务业经营者规范选址,提高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公众对餐饮油烟污染危害的知晓率,鼓励公众参与,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无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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